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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相似性初检现已完成。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2015修订版),现将检测结果予以公布如下: 相似性初检结果公示.xlsx(点击可下载) 所公布的结果为初检结果,并不代表已通过检测。论文答辩后还将进行相似性终检,因数据库扩充调整等原因,最终检测结果或有变化。若终检相似比为20%以上,将不予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授予学位事宜。 相似性检测利用现有数据库检测,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相似比例在20%以下者结果只作参考,并不能排除数据库扩充后仍发现论文抄袭现象。学院、导师不应放松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警惕。即使学位论文通过了相似性检测或答辩,只要发现作假行为,学校必将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追查到底,直至取消学位,决不姑息。
1、相似比在20%以下(含20%):视为通过检测。但相似比在15%-20%者应引起高度警惕。 2、相似比在20%-40%:视为未通过检测,应限期修改。学位办已将检测报告发送给学院,由学院组织导师进行审核鉴定,如认定相似片断确属学术不端行为,不宜参加双盲评审及答辩,学位申请者须继续修改论文,延迟半年重新申请答辩。如导师认为论文在短期内可以修改完成,学位申请者应对论文进行相应修改,经导师批准后可再次提交检测,修改时间段为9月19日-9月23日14:00。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第十条:答辩前常规检测或答辩后随机抽检不合格,重新申请学位者,仅有一次重新检测机会。重检相似比在20%(含)以下视为通过,按相应程序进行。重检相似比仍超过20%者,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3、相似比在40%(含40%)以上:应对论文做重大修改,延迟半年重新申请答辩。 注意:检测报告仅用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依据,学院及导师不得将检测报告下发给学生对照修改。一经发现学生获得检测报告,仅针对抄袭段落进行修改,或去掉抄袭段落提交等恶意行为,立即取消申请学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若对检测报告有异议,可于9月22日前,由本人向学院提交书面说明、导师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审核同意后,于9月23日16:00前统一提交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
初检相似比在20%-40%者,完成修改,可提交复检。 申请人应于9月23日14:00前(逾期视为放弃复检,相似性检测不通过)向所属学院提出复检申请,并于9月23日14:00前在系统内重新上传修改后的论文“正文”、“全文”。学院审核并与导师逐一确认后,于9月23日16:00前报送《导师意见汇总表(复审)》(点击下载)至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应按时提交材料,并对所上传论文负责。凡因未按时上传或传错论文,导致相似性复检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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