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自1997年开始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已有一大批在职人员获得了硕士学位。现将2015年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所在单位同意申请学位。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成绩。
4.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即专业型)者需具有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申请的专业学位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类别一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在职临床医师;
②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4日—6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2号
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111办公室。
3.报名时本人需携带和提交的材料:
① 天津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请双面打印);
② 申报带教导师协议表(见附件2)(导师名单见附件5);
③ 由两名高级职称专家填写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的专家推荐书(见附件3);
注:推荐专家不能为本人申报的带教导师。
④ 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 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还须提交:
Ⅰ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Ⅱ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书(附件4)。
注:提交的材料及复印件需用A4纸印制。
4.录取:经我院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将于7月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非学历教育栏目公布录取名单和具体入学安排。
三、招收专业和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1.培养类型为 学术型 研究生招生目录
学科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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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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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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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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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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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中国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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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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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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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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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生物医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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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00-生物医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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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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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Z1-中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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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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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基础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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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2-免疫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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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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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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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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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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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3-老年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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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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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4-神经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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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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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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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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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14-肿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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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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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中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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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1-中医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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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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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2-中医临床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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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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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3-中医医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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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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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4-方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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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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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5-中医诊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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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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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6-中医内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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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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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7-中医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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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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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8-中医骨伤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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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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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9-中医妇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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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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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10-中医儿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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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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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11-中医五官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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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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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12-针灸推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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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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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Z1-临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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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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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Z2-中医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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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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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中西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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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01-中西医结合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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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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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02-中西医结合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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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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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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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01-药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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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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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02-药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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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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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03-生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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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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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04-药物分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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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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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06-药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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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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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Z1-食品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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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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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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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00-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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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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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Z1中药制药工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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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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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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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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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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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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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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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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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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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养类型为 专业型 研究生招生目录
学科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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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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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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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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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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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5-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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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03-老年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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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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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04-神经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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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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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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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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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3-肿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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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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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8-中医内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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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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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9-中医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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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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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20-中医骨伤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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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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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21-中医妇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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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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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22-中医儿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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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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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23-中医五官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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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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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24-针灸推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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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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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27-全科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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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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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26-中西医结合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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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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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1.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学习。根据每个专业培养方案的不同,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学期或一学年,上课时间基本安排在晚上和周末,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布的课表为准。
2.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五年内完成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五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统考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4.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或取得的成果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
5.满足以上条件并通过论文答辩,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每年15000元,入学以后每年9月份缴纳当年学费。
六、学习年限:三年至五年。
七、注意事项
1.报名时不需要网上注册。申请人被录取后,学校会统一组织网上注册。
2.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我校只接收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4.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每年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要求,我院不再个别通知申请人。
八、联系电话:022-59596190
联 系 人: 苏 老师 陈 老师 卢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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