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7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精神,现将2017年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步骤
拟以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目前未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申请者,需完成以下申请手续:
1、2017年1月13日——2月25日,登陆学位网注册并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规格见图示)、录入个人信息并提交学位申请。
2、2017年2月24日----25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厦门大学学生活动中心自钦楼一楼进行资格审查:
(1)厦门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2)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在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不含增刊和论文集)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且字数在3000字以上)或出版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专著(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本人文章全文);
3、申请人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出示身份证原件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
4、若要参加2017年全国统考,采集完图像和指纹后在规定时间登陆信息平台完成考试报名等相关手续。
二、以下人员不需登陆信息平台提交学位申请:
(一)通过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且两门全国统考均已通过,统考成绩及课程成绩有效期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规定,可不必登陆此信息平台,但须尽快撰写学位论文并提出论文答辩申请(上半年答辩申请的工作安排将于3月公布);
(二)通过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已登陆信息平台并采集过图像和指纹信息的申请人,不必再登陆信息平台报名。若要参加2017年全国统考,请在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陆信息平台完成考试相关手续 (请关注学位中心及我院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6817
注:1、申请人所传电子照片将用于以后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
2、为避免周末人员过于集中导致拥挤,请申请人安排好时间,争取在正常上班时间(周五)参加图像和指纹采集。采集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资格审查地点在厦门大学学生活动中心自钦楼一楼。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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