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阳光同等学力网!

新阳光教育同等学力_同等学力申硕考试_同等学力报名_同等学力培训课程-同等学力考研通过率连年走高的辅导机构

全国报名咨询热线

400-886-0085

当前的位置:主页 > 考试资料 > 习题集 > 法学 >

2018年同等学力法学综合备考练习(33)

来源:未知 更新日期:2017-09-11 分享:

  1、简述法律执行的概念和特点。


  2、简述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


  3、简述各级人大代表享有哪些权利?


 参考答案:


  1、广义的法律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法律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履行职责,执行法律的活动。其特点有:(1)主体的有限性,只能是行政机关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2)主动性, 即执法主体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3)内容的广泛性,即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生活的方方面面;(4)单方意志性,即行政主体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不必与相对人协商和经其同意;(5)程序的效率性,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发扬民主。


  2、商鞅变法是指战国时期的秦国在法家商鞅的主持下把法律法令作为基本手段的变法运动。其主要内容有: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运用法律手法推行富国强兵的措施;以法律手法剥夺旧贵族的特权;全面贯彻法家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的主张;鼓励告奸,实行连坐。


  3、代表享有下列权利:(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2)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3)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5)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6)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人身特别保护、言论免责保障、物质经济保障);(7)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本文出自新阳光教育同等学力网站(http://www.xyg100.com),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来源!
TAG: 同等学力 同等学力申硕 同等学力申硕真题
试听课程
  • › (微观)西方经济学精彩片段——消
  • › 同等学力民法试听-民法概述
  • › 财务管理精彩试听——资本成本及其
  • › 英语试听——语法:基本句型①
  • › 英语试听——写作指导:议论文写作
学员心声 高分学员经验 / 光荣榜
热点推荐
  • 加载中...
客服热线

400 886 0085

咨询电话
同等学力英语APP了解课程及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