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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实证分析方法主要有( )。 A.社会调查的方法 B.历史考察的方法 C.比较的方法 D.逻辑分析方法
A.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B.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C.法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调节社会关系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实施的唯一力量
A.假定 B.行为 C.处理 D.制裁
A.禁止性规则 B.确定性规则 C.委任性规则 D.准用性规则
解析: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实证分析方法最主要的有:(1)社会调查的方法;(2)历史考察的方法;(3)比较的方法;(4)逻辑分析方法;(5)语义分析方法。
解析:法的基本特征表现在:(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但是这不等于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比如人们可能会出于道德或社会舆论压力而遵守法律。
解析: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在结构上由三个要素组成:即假定、处理和制裁。假定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适用该规范的条件的部分;处理是指法律规则中为主体规定的具体行为模式,即权利和义务;制裁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主体违反法律规定时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或国家强制措施的部分。三要素之间存在着逻辑上的必然因果联系,这种联系可以表述为“如果……则……否则”。
解析:判断一个法律规则的类型,首先应当根据该规则是否直接规定了某一行为规则的内容确定其是确定性规则还是非确定性规则,由于该规则直接规定了其内容,因此是确定性规则,从而排除委任性与准用性规则。又由于该规则是禁止性的,当事人“不得”,因此,属于禁止性规则。A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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