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阳光同等学力网!

新阳光教育同等学力_同等学力申硕考试_同等学力报名_同等学力培训课程-同等学力考研通过率连年走高的辅导机构

全国报名咨询热线

400-886-0085

当前的位置:主页 > 复习备考 > 法学 >

【每日一练】同等学力申硕法学综合备考练习题(07.14)

来源:互联网 更新日期:2022-07-14 分享:

  1、唐代中央监察机构是( )。

  A.大理寺  B.刑部  C.御史台  D.大理院


  2.下列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  B.合伙企业

  C.某公司  D.某公司的子公司


  3.下列情形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B.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C.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D.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4、唐代的主要法律形式有( )。

  A.律  B.令  C.格  D.典


  5、名词解释: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参考答案及解析:


  1、C

  解析:唐设御史台。御史台以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为正副长官,下设台、殿、察三院。作为中央监察机构,御史台有权监督大理寺、刑部的审判工作,同时参与疑难案件的审判,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2、AB

  解析: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3、ABCD

  解析: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ABCD

  解析:唐代的主要法律形式有律、令、格、式、典。


  5、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指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上的资格,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享有主体地位的标志。在民事权利能力中,民事主体自然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与其所承担的民事义务是结合在一起的,因此每个自然人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


  更多法学复习备考资料、申硕资讯分享,可添加小新老师进入新阳光2022申硕统考交流群哦~

2022新阳光同等学力复习备考交流群

本文出自新阳光教育同等学力网站(http://www.xyg100.com),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来源!
TAG: 同等学力 同等学力申硕 同等学力申硕真题
考试动态 更多
  • 加载中...
热点推荐
  • 加载中...
历年真题 更多
  • 加载中...
试听课程
  • › 英语试听——语法:基本句型①
  • › 同等学力民法试听-民法概述
  • › 财务管理精彩试听——资本成本及其
  • › 英语试听——写作指导:议论文写作
  • › (微观)西方经济学精彩片段——消
客服热线

400 886 0085

咨询电话
同等学力英语APP了解课程及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