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关于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信息采集及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和申请人:
2017年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信息注册工作已经开始,网上填报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6日17:00,现场确认并采集信息时间为2017年1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地点在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兴文楼C109(文学院报告厅)。
网上填报信息及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必须是我校课程班或与我校学分互认的市委党校学员,尚未全部通过全国统考,且相关成绩未过有效期(课程班课程、全国统考外语、专业综合成绩六年有效)。
2、申请人需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未获得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3、申请人除填写个人信息外,还需按要求在该信息平台提交本人电子照片。
4、现场确认时需先领取排队序号,并在工作人员安排下到指定区域等候。
5、现场确认需采集照片及指纹信息,指纹采集按先左手后右手依次从拇指到中指的顺序采集,即左拇指—右拇指—左食指—右食指—左中指—右中指,每个指纹连续采集4次。信息采集完毕由工作人员打印两份资格审查表,经申请人审核无误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并签字交表。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申请人本人留存。资格审查表将作为申请人网上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依据,请申请人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6、现场确认需校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已于2016年及以前进行过现场信息采集的申请人无需再次参加信息采集。
联系电话:23766155 联系人:宋飏
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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