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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学员:
1、各学员联系所属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由所属学院负责对同等学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9月19日前将《东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撰写申请书》(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名单》(附件2)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以依照《东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流程表》(附件3)完成后续学位申请环节。
1、请各位申请学员及时查看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通知及规定文件,了解学位申请相关要求。 2、请各位申请学员务必于到期时间前完成各学位授予环节,逾期未获得学位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将在系统中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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