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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19年下半年在职人员(同等学力)论文盲审、答辩等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有关申请学位的所有手续请到各二级学院办理(13所学院(部)见下表)。
三、同等学力人员应将学位论文材料(含实验记录本(专硕需提交病案记录本))提交导师和学院(部)进行审查(实验记录本审查后返回由学员保管,论文答辩时须出示给答辩专家查阅);并请于10月8日至9日,到各学院(部)提交将经导师审定的电子论文word版、word检测版(word检测版仅仅是删除了word版中的“材料和方法”、“参考文献”和“综述”,其他内容是一致)、电子论文pdf版(需整合封面正文和综述到一个完整文件,word版和pdf版内容是一致)、《在职人员论文信息表》(Excel版), 参加论文重复率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省外盲审。同时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培养过程审查表》、《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培养计划表》、《在职人员申请学位课题研究计划表》(申请专业学位者无需此表)、《在职人员申请学位专业课考试卷》、全国统考成绩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申请专业学位者提交)。各学院(部)于10月14日汇总提交到研究生院。 10月16日,研究生院通过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情况,检测通过的论文将电子版送出盲审;未通过的学位论文将反馈给学院(部),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订,重新送检。请及时关注网页通知文件。
五、从12月3日开始,研究生院将在网页陆续公布论文盲审评阅结果。电子版的论文评阅意见书可通过网页查询或是到学院(部)查询。论文评阅意见书一般是三份,因为是盲审,专家信息都隐匿,在填写相关材料时,写明“省外送审”即可。 六、12月13日至15日,同等学力学术型登录同等学力信息平台,点击“申请论文答辩资格”,填写相应信息并提交。
七、查询并打印论文评阅意见书以后,请到研究生院网页—学位工作栏目下,认真阅读《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质量监控实施办法》(闽医大〔2016〕221号),对应自己的评审结果进行答辩申请,结果评定为“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方可参加论文答辩”者需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订并提交书面修改说明。 八、下载填写答辩申请书,在答辩前在职人员将填写完整的答辩申请书和省外评阅意见书、作者和导师签名的书面修改说明提交到各学院(部)进行答辩审核,领取答辩委员聘书、表决票。另外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者还需提交临床能力考核申请表,考核答辩委员会组成参照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求。 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专家须5人,全部为副高及以上;硕导必须有3名;第三单位(非其导师单位且非申请人单位)的委员必须有1人以上,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专家须5人,全部为本学科、专业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至少有2名是有指导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的专家;第三单位(非其导师单位且非申请人单位)的委员必须有1人以上,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指导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
九、答辩完成后,需提交学位申请,分为纸质材料和网上申请。 纸质材料:学位申请者按照网上提供的清单(在职人员与全日制研究生清单不同,打包文件也不同)提交完整的学位申请材料于12月10日至11日提交到学院(部)审核,各学院(部)学位分委员会会议通过后,由学院(部)统一提交研究生院。逾期请保留相关材料到下一批次申请学位。 网上申请: 学术型请于12月24日至25日登录全国同等学力系统平台,填写论文信息并提交(请提交最终正式版论文,包括正式封面、作者和导师签名页扫描等,不是提交送审稿);并于12月26日登录全国同等学力系统平台查看审核情况。 专业学位(临床型)请于12月6日至9日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学位信息(学位上报)”(具体填报事项请阅读《学位信息基本数据表填写说明》)。 十、所需清单、各式表格请在研究生院网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除表格填写说明中特别要求以外(例如答辩情况表必须手写),一律用激光双面打印或黑墨水缮写。要求字迹清楚,内容确切,详细。表内属本人填写的项目,不留空白。无该项情况,应写上“无”。如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提交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授权书页面需将纸质页面亲笔签名(学生和导师分别签名)后扫描,再加入电子学位论文的相应位置(要加入电子论文word文件,不能另外提交签名页面文件),意即电子论文的签名位置也不能为空。申请保密的论文也必须先签名,待保密期结束后公开。 十一、12月27日,研究生院组织人员对所提交的学位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公布研究生院网页,请及时上网查看并按照通知及时补充完整材料。
十二、表格、论文需填写学科、专业处,请严格参照学科专业目录。 十三、提交各种材料的时间是明确的,如有变动,一般会在原来时间点的前1~2周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通知。请关注学位工作的网页,各种通知都会及时在上面发布(论文查重结果、领取评阅意见、学位材料审核结果、领取学位证书等)。 若导师所属学院对学员提交各种材料的时间有另文通知,请以学院通知的要求为准。 十四、关于提交学位照片要求: 黏贴在学位申请书、临床能力考核表等材料上的照片和提交用于制作学位证书的照片(2寸2张),且相片是正面免冠彩色半身且背景为蓝色。学术型务必与国家同等学力系统平台上提交的照片(是指自己注册时提交的那张,非在学校确认时拍照的那张。若自己注册时提交的那张不符合《电子照片规格》的,请重新拍照并提交相片及相片电子版(相片电子版命名为:学号姓名身份证号,与申请学位材料一起提交各学院(部))一致,否则学位证书网上查验时将出错。专业学位(临床型)务必与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网站提交学位申请时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且符合《电子照片规格》。 洗相请用高分辨率(未经压缩)的版本,以保证足够清晰。 1、两张1寸相片请自行黏贴于一式二份的“学位申请书”中,如申请专业学位者,还需一张1寸贴在临床能力考核表上。 2、两张2寸相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剪裁后,装于小信封中,信封左上方请注明学号和姓名(信封封口无需密封)。 十五、因临床医学部挂靠单位比较多,为了便于工作开展和服务于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经协商,要求导师所属学院为临床医学部的同等学力人员有关申请学位的所有手续到导师所在单位办理(具体详见附件2),由导师所在单位负责材料收集,初审后汇总提交到临床医学部。 从2018年1月开始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参照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模式(二级学院管理)进行。请学位论文送审未通过或是已通过论文送审尚未申请学位的学员前往导师所属学院(部)领回论文送审时所提交材料,以免遗失。 未尽事宜,请联系各学院(部)或研究生院学位办 0591-22862663 徐老师
1、各环节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2、临床医学部各单位办理手续联系方式 |